

——制度变迁与两类企业家的作用之一
对制度变迁的方式及其机理,新制度经济学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布罗姆利将其划分为三类(布罗姆利, 1993),一是以交易费用分析为基础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代表人物是张五常和威廉姆森。他们认为,制度变迁主要是指产权制度的变化,而产权制度变化的动因在于交易费用(张五常, 1990)。二是拉坦和速水的诱致型制度变迁理论。他们用供给--需求框架分析制度的变迁,认为制度供求的变化导致了制度变迁,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包括要素或产品相对价格的变化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包括社会科学知识及法律、商业、社会服务和计划领域的进步(拉坦和速水, 1990)。三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与马克思、拉坦重视技术进步对制度的影响不同,诺斯强调认知和选择对制度变迁的决定作用。竞争过程中的人和组织通过学习改变对现有制度的评价,进行新的选择。当制度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时候,行动集团就会实施制度变革,由于认知水平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制度变革中会出现路径依赖现象。
张五常和拉坦等人的理论基本没有涉及企业家作用。张五常和威廉姆森等人的主要贡献在于将交易费用范畴引入到制度变迁的过程分析中,使后继的研究者认识到发现、实施新制度需要成本,如说服和引导社会群体等,但张五常并没有考虑企业家的作用。拉坦和速水认为制度供求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根源,在对制度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的分析中,他们认识到了知识对制度变迁的重要性,但并未将其与企业家的发现功能相联系。诺斯在其早年的著作中也未对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企业家作用进行分析。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诺斯阐述了制度总是有效率的命题。他认为,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利益刺激将会引导人们建构新的制度,不存在企业家的创新、学习和试验,制度将会自发地沿着有效率的方向演进。
20世纪90年代后,从熊彼特的企业家理论中得到启发,诺斯重新修正了自己的理论。他将广义企业家引入到制度变迁模型中,广义政治家存在于个人、团体和政府三个层次上,稀缺条件下的竞争导致企业家和组织加紧学习以求得生存,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潜在利润,创新现有制度。然而在这一理论框架中,诺斯着重强调的是制度与组织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对制度变迁的影响,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企业组织和作为变迁“代理人”的企业家都先验地存在着,企业家作为组织实现最大化的工具,不存在自身的创造性和预见性。研究者指出:“企业家仅仅只是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催化剂,而不是制度变迁中基本性的作用力量”。
|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奥地利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奥地利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奥地利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