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旅游
让出游更轻松
奥地利法院的立案与审理

    奥地利法律规定民事、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原则与中国相似,基本以标的额和可能判处的刑期为标准。民事案件1万欧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由案发地的地方法院受理,多为独任审判。1万欧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和涉及劳工法、社会法、行政法等案件由联邦法院受理,一般也实行独任审判。上述案件,均为三审终审。最高法院每年受理2000件左右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由地方法院一审,可能判处1年以上5年以下的案件由联邦法院一审,一般为独任审判。高等联邦法院由3位法官组成合议庭二审。可能判处5年以上的案件由联邦法院的1位法官和2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每年约6000件。重大、恶性案件由联邦法院的3位法官和8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每年约300件。涉及罪与非罪的案件可以直接上诉至最高法院二审,每年约250件。对刑期长短不服的,上诉至高等联邦法院二审。奥地利法律取消了死刑。法律没有规定各类案件的审限,因此,奥地利法院的审理周期普遍较长,效率不高。据统计,案件审理期限短的240天左右,最长的达450多天。奥地利法院一般在送达起诉状后确定4周的自动履行期,当事人不履行的,进入诉讼程序。特别重视庭前和解,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由法院出具和解书,庭审后一般不再调解。约有85%的债务纠纷案件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奥地利司法部负责法院的行政事务,并设有民事、刑事管理部门,每个部门又设有若干小组,负责了解法律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废除、修改或立法的建议,但并不干预法院的具体审判工作。各级法院之间互不隶属,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联邦法院可以管理地方法院审判以外的有关事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奥地利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奥地利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奥地利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