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奥地利学派:产业组织学的行为流派(三)
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观注重的是思想理念,而不是直接指导在现实社会中如何操作。当前,这个学派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具有很大的“市场垄断力”,从学术界到政治界都有大量的支持者。笔者认为,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观点决非十全十美,我们必须谨慎看待新奥地利学派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影响。在此,笔者作一简要评价。
(一)新奥地利学派的积极方面
1.市场是分散的知识和信息的发现过程,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掌握完备的知识和信息。这种市场观、政府观对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防止政府过分干预经济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对于我国改革中摆正市场、市长的位置意义重大。目前,“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应只是口号,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一般地,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政府绝对不为;只有市场做不了的事,政府才有所为。但事实上,政府“指手画脚”的事太多,如证券市场的“政策”效应有增无减。
2.强调市场行为的竞争性,认为市场结构与竞争行为无关,只有市场交易过程的竞争性行为才会导致良好的经济绩效。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只有竞争之名而无竞争之实(即没有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观对于我们研究产业组织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对于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和政府规制的着力点也应该有所启迪。
3.强调企业家及其创业精神在市场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们认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是企业家的创业精神而不是政府的计划干预,能有效地发现和利用分散的知识和信息,从而配置资源合理流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高利润是企业家尝试新方向、引进新技术或开发新产品等创新活动的风险报酬。这种企业家本位观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新经济”的出现、硅谷奇迹的诞生影响深远,对于我国改革同样意义重大。如我国国企改革不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而且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培养一批不依附于“官本位”体制的独立的企业家阶层,彻底铲除“胡雪岩”式的官商“温床”。只有这样,才能在21世纪的中华大地上出现“新经济”的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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